人才服务 |
(一)规划建设12万平米人才公寓,对来区创业或全职创新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和免费入住等安居待遇。
(二)引荐人奖励 1.成功引进的经管委会认定的项目(企业),内资项目实物工 作量在5亿元以上(含)或外资项目实际到账金额达5000万美元以上(含)且已开始运营的,按1.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2.成功引进的经管委会认定的项目(企业),内资项目实物工作量在2亿元(含)至5亿元或外资项目实际到账金额在3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且已开始运营的,按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3.成功引进的经管委会认定的项目(企业),内资项目实物工作量在3000万元(含)至2亿元或外资项目实际到账金额在500万美元(含)至3000万美元且已开始运营的,按0.6%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4.成功引荐基金类、总部类、贸易类等轻资产项目,在第一个纳税年度地方级贡献100-500万元(含)的,一次性按贡献的8%给予引荐人资金支持;超过500万元的,按10%给予引荐人资金支持。 5.成功引荐世界500强企业(以项目注册上年度美国《财富》杂志公布名单为准)、国内500强企业(以项目注册上年度中国企 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名单为准)投资的项目,按上述标准的1.5倍执行,但不超过项目扶持资金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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